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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二级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状)的书写: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是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法要求被告人或其他责任人员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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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以下简称原告人):(你的姓名)(你的单位)单位,地址:(你的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职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以下简称被告人):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族,籍贯××,××文化,工作单位,住××,身·份·证号:××,××年×月×日被依法××(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情况)。诉·讼请求 1、 2、事实和理由此致 XX人·民法·院 XX年X月X日
附带民事起诉状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以下简称原告人):王××,女,16岁,汉族,郸城县吴台镇吴台村人,吴台一中学生,住吴台镇吴台村。 王×(系原告人的父亲),男,××岁,汉族,吴台镇吴台村人,吴台村第 ×村民组农民,住吴台镇吴台村。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以下简称被告人):杨××,男,1979年4月24日生,汉族,郸城县吴台镇吴台村人,初中文化,农民,住吴台镇吴台村。 诉讼请求 1.被告人杨××犯寻衅滋事罪,请依法惩处。 2.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原告人经济损失2420.44元,请依法判处被告人赔偿。 3.要求被告支付精神抚慰费3000元。 事实和理由 2000年6月5日21时许,被告人杨××无事生非,寻衅滋事,无故对原告人进行伤害。对被告人的罪行,原告人的亲属已向公安机关进行了揭发和控告。现被告人寻衅滋事一案,已经郸城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由郸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酒后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郸城县人民检察院郸检刑诉字[2000]第××号起诉书中有详细的叙述,这里不再重复。 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原告人造成了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现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一并审理,其事实和理由如下:被告人将原告人打成轻伤(经鉴定得出),原告人住院14天,花去医疗费、护理费、鉴定费共计人民币2420.44元。原告人出院后,郁郁寡欢,身心受到很大的伤害。原告人上述经济损失、精神损失,完全是被告人犯罪行为造成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第1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依此规定,原告人特向你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依法审判。 证人姓名和住址,其他证据、来源 1.证人孙×、李××各写书面证言1份,证明原告人被被告人所伤属实。孙×、李××地址与原告人相同。 2.证人张××,吴台一中校长,各书写书面证言1份,证实被告人将原告人打伤。张××住吴台一中教职工楼×幢×室。 3.吴台镇镇人民医院开具的住院费、医疗费、护理费收据各1张,郸城县公安局出具鉴定费收据1张。以上书证,可以证明原告人身体受损伤造成的经济损失。 郸城县人民法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2000年7月8日 附:本状副本1份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以下简称原告人):(你的姓名)(你的单位)单位,地址:(你的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职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以下简称被告人):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族,籍贯××,××文化,工作单位,住××,身份证号:××,××年×月×日被依法××(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情况)。诉讼请求 1、 2、事实和理由此致 XX人民法院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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