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孙的姐姐和弟弟应履行赡养母亲的义务。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赡养人应当履行经济支持、生活护理和精神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求...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经济上供养 有抚养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无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需要时候,要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居住,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医方面的必要条件;对于不能或不愿与共同生活的父母子女,子女应当为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和医疗费用。 2、生活上照料 生活上照料是指帮助年迈体衰的父母解决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困难,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父母,如果子女不尽到照料义务,而父母的收入又不足以支付保姆费用的,父母有权力要求子女承担该部分费用。 3、精神上慰藉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赡养的范围很广,包括在物质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关心等等。支付老人的生活费是最基本的义务,平时嘘寒问暖也是必须的;如果未与父母住在一起,应经常去看望父母,买些水果营养品,陪老人聊天,让小孩陪陪老人,带老人去旅游等等。
老年人赡养问题 相应的法律法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三条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十六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七条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条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第十九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第二十条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您最好和兄弟和老人协商签订赡养协议,所有事项按协议来办,规范些,以后出了问题相对好解决。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