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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具体是什么情况呢?您现在具体是什么态度呢?是否存在抚养权、财产分割方面的问题呢?由于您提供的信息有限,需要了解您的具体情况,在网上不宜提...
视情况。第三次起诉离婚如果分居两年以上法院是会判离的。但如果前两次都是调解和好撤诉的,或者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感情确实没有破裂的,也可以判决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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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当事人感情破裂,想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是否离婚。那么起诉三次不判离怎么办?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相关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在六个月之后再行起诉。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164条规定,当事人对当地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当事人对当地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上诉期限应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算。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当事人的,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次日起算。总之,如果当事人对离婚诉讼判决不服,可以在有效期内上诉,进入二审程序。
需要证据证明。诉讼离婚。 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对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的离婚,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 到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诉状中应注明离婚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民事诉讼法》第110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并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 定期开庭。 法庭审理后,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判决。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应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第三次起诉离婚,法院依然会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来审查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法院才会判决离婚,与第一次、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诉离婚没有多大关系。会跟着程序流程来进行判决,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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