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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已经释放的没有任何关系,案底前科不会消除。根据主席特赦令,对依据2015年1月1日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正在服刑,释放后不具有现实社会危...
无罪释放无案底,看来你心里还是有鬼。 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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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的,当事人有事件真相。 什么是刑事和解: 一、进行刑事和解阶段(时间) 有人认为,中国的刑事和解可以模仿西方国家的做法,在调查、起诉、审判的各个诉讼阶段进行。我国刑事和解在审在审查起诉阶段进行,不适合在调查阶段和审判阶段进行刑事和解。理由如下: 第一,调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收集证据。在侦查阶段进行刑事和解,另一方面,不利于侦查机关收集证据。一些调查人员为了避免科学调查,一些调查人员很容易在事实尚未确定的情况下强迫双方和解证据不足,这很容易导致稀泥和用钱买刑。另一方面,由于在调查阶段,嫌疑人和受害佣的律师参与诉讼的权利有限,也不利于嫌疑人和受害者的权益保护。 二、在审判阶段进行刑事和解没有实际意义。一是刑事和解的重要价值之一是效率,和解可以提高事件的效率。 三.刑事和解协议的内容和结束方式。 1、刑事和解协议的内容包括: (一)向受害者道歉 (二)制作悔改书 (3)向受害者支付相当金额的财产或非财产损害赔偿 (四)保护受害者安全的义务 (5)防止再犯应承担的义务等。 2、刑事和解的结束方式如下 (1)建议撤销案件。这种方式适用于不能作为犯罪处理的件。刑事和解后,犯罪嫌疑人(加害者)的行为如果不依法处理犯罪,可以建议侦查机关撤销案件。 (2)作出不起诉决定。包括绝对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由检察机关事件负责人主持和解,双方达成协议后,可进一步警告加害者,经法定程序由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 (3)提起公诉,提出轻微减轻处罚的量刑建议。
有。取保候审结案手续应当依法办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手续条例》第九十七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条例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有关规定或者重新故意犯罪的,或者有本条例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作出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通知银行全部退还保证金。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凭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向银行领取退还保证金。《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手续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需要取保候审的,由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书和通知书,送达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决定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和有关单位。
1、有的。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不管是违法记录、还是犯罪记录都会伴随当事人终生。案底一般是指有犯罪记录,即有案底,有前科。 2、刑事处罚的记录可以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查询到。判处缓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询到。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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