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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的,或者取保候审;或者批准逮捕。涉嫌故意伤害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体量刑看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刑法》第二百三十...
在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留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刑事拘留时间可以超过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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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具体情况,检察院在什么时候做出批捕决定,主要看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时间。 2、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3、《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羁押37天不一定会逮捕。三十七天是公安机关根据案情提请批捕的时间加上检察院作出决定的时间,检察院认为需要逮捕的才会批准逮捕,不批准的会立即释放,需要继续侦查的会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1、不是。刑事拘留转逮捕的最长期限是37日。最长拘留期限为30天,在这30天内公安机关要将案件材料上报检察院,决定是否逮捕,这个检察院决定是否逮捕的时间为7天,加起来共37天,可以说是羁押37天未必就一定会逮捕。2、逮捕后,一般要2个月内才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具有特定情形的,最长期限可达到7个月),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会立即释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节 侦查终结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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