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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
工伤职工治疗工伤,超出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以外所发生的费用、配置辅助器具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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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因此,如果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符合报销条件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另外,《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保障劳动者权益,分散企业工伤风险,同时从公平、正义的角度出发,均不能认为因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而免除其对劳动者的工伤赔偿责任。因此,超过社保报销范围的工伤医疗费,作为工伤造成的直接损失,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故,社保不能报销的医疗费,工伤职工可以要求单位赔偿。
首先,工伤保险费的缴纳完全有用人单位负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第二,对于工伤职工来说,只要被认定为工伤,该职工就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一待遇的支付,如果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则有工伤保险处支付,如果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则全部有单位支付。。
经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其家属签字同意,定点医疗机构在治疗工伤人员时,使用超出国家和本市“工伤保险三个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人员承担。 未经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其家属签字同意,定点医疗机构在治疗工伤人员时,擅自使用超出国家和本市“工伤保险三个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工伤人员确因抢救需要发生超出国家和本市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工伤医疗费用,由治疗工伤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报社保经办机构核准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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