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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事人不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一般冻结是需要通知银行,由银行进行冻结的。 冻结被告银行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或者三个月。被执行人涉嫌犯罪的,需要赔偿或者支付罚款的,可以永久冻结其银行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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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一张银行卡被法院冻结,并不会导致所有卡都被冻结,如果这张卡里面没有足够的钱可供法院执行,银行依据法院判决是可以冻结其他卡和存折的。银行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实施冻结 1、已经转移、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的 2、可能转移、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的。 3、已经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 4、可能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 5、其他需要及时冻结、查封的情形。
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到期如果不继续申请查封,则解除冻结。 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如下: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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