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
单位拖欠社会保障,必须缴纳滞纳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向劳动者缴纳经济补偿。根据《劳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7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