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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所谓猥亵妇女,首先从主观上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三者的性欲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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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猥亵妇女一般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中华人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依照本款的规定,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愿,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暴力”方法,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施以伤害、殴打等危害妇女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方法;“胁迫”方法,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施以威胁、恫吓,进行精神上的强制,迫使妇女就范,不敢抗拒的方法。例如,以杀害被害人、加害被害人的亲属相威胁的,以揭发被害人的隐私相威胁的,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及妇女孤立无援的环境相胁迫的,等等。“其他方法”,是指犯罪分子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抗拒、无法抗拒的方法。例如,利用妇女患病、熟睡之机进行猥亵、侮辱的,将妇女灌醉、麻醉后进行猥亵、侮辱的,等等。这里所规定的“强制猥亵”,主要是指违背妇女的意愿,以脱光衣服、抠摸等淫秽下流的手段猥亵妇女。“侮辱”,主要是指违背妇女的意愿,以多次偷剪妇女的发辫、衣服,向妇女身上泼洒腐蚀物、涂抹污物,故意向妇女显露生殖器,追逐、堵截妇女等手段侮辱妇女的行为。依照本款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量刑标准(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一)强制猥亵、侮辱妇女情节一般的,为拘役六个月;(二)采用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三)采用暴力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四)对同一妇女强制猥亵或者侮辱,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三个月;(五)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每增加1人,刑期增加六个月。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一)聚众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五年;(二)在公共场所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五年;(三)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每增加1人,刑期增加二年;对同一妇女多次强制猥亵或者侮辱的,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一年。造成被猥亵对象轻微伤的,重处20%。猥亵儿童的,重处20%,造成轻微伤的,重处100%。该男子推倒谢女士并捏脚偷拿袜子的行为,涉嫌猥亵妇女罪。女生碰到骚扰一定要报警备案,这样有利于警方收集证据,只有证据确凿才能对嫌疑人进行应有的处罚。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妇女的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所谓隐私权,是指妇女所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其私有领域的不可侵犯(包括其身体不能偷看、猥亵等)是其重要权能所谓名誉权,是妇女所享有的就其自身属性和特点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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