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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三天。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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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及其监护人,应该耐心等待法院的通知,法院会在开庭前通知相关人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通常情况下,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以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用传票传唤当事人,如果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外地的,应当留有必要的在途时间。 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但是,以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如果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缺席判决。因此,法院通知开庭时间,会根据审理程序是普通程序还是简易程序而采取不一样的通知方式。当然,现在法院也在开始推行电子送达,这样更高效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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