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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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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签订了吗?你可以先与开放商协商,若开发商不同意,你就构成根本违约,你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现在是为什么贷款办不下来?是因为你的原因?还是基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若不是你的原因造成的贷款不能办理,你是可以要求解除买卖合同的,具体细节,你方便的话,可以直接联系我,我了解你的具体情况再与你详细分析。
1、如果该房的产权性质为商品房,可以上市流通,且你的购买行为不违法限购政策,则一般来说,只要你们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则一般是可以正常过户的; 2、在合同合法有效的情况下,要单方解除或者撤销合同必须有法律规定的理由。这些理由必须对你的合同进行综合分析后才能确定,建议持书面资料当面咨询律师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更多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参考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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