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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项:产权人为一人的办理产权登记需携带的相关文件 1、产权人为本市户口的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名章(楷体与签约时使用的名单一...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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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遗失或灭失,房地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房地产登记册查阅证明(原件); (四)地籍图(原件二份); (五)房屋平面图(原件二份)。登记机构应当在受理后的7日内核查房地产登记册,申请人是房地产登记册记载的房地产权利人的,书面通知申请人领取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补发的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应当注明“补发”字样。自补发之日起,原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作废。产权人因灭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房地产权证书,由登记机构向申请人按产权证工本费每本25元收取。
办理房产证需要如下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备注:如果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如果办理房产证是已婚的购房人则另需要如下材料: 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如果办理房产证是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则另需要如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新房办理房产证流程如下: (一)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四)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五)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一、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应提交的资料1.法人应提交下列资料:(1)建房计划批文;(2)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用地文件;(3)建设工程规划定点通知书;(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建设工程开工报告;(6)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证明;(7)房屋坐落平面图;(8)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9)房屋分户平面图;(10)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审批书。2、个人应提交下列资料:(1)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用地文件;(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定点;(4)房屋坐落平面图;(5)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审批书;(6)需要代办的,出具公证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二、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提供法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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