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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公证的注意事项房产赠与公证就是公民将属于本人的房产赠与给受赠人的一种法律行为。虽然取得赠与公证书可以迅速办理过户手续,但应注意几个...
1.我现在是该房的合法继承人了吗?如你爸还在,你就不是合法的继承人。而只是受赠与人。2.我可以将该房产过户成我的名字吗?不能!需在香港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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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以下内容: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二)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三)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办事程序流程示意图:公证机关收件窗口领表——收费窗口交费—收件窗口交件—发证窗口领证。
一、应审查房产赠与是否是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无偿签订的二、受赠人在房产赠与合同签定后,必须办理相关的房产变更手续《》规定:”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三、赠与人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随意撤销的《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同时合同法规定此类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不是法律上规定的必须公证才生效的事项,它遵循的是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其具体程序是: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财产权利证明,婚前财产协议书(当事人没写协议的公证员可以应当事人的要求代为书写),其它证明材料。公证员在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中,除要认真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具备,意思是否表示真实、协议的内容是否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外,认为还要注意审查以下几个方面: 1、注意审查婚前财产协议中的内容,约定的财产要做到双方当事人无争议。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获得财产权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有接受赠与的,有继承……等。但在财产的权属问题上,并不是都不存在争议。如笔者在办理这类公证中,就遇到有个别当事人,在结婚前就在一起共同生活了好几年,双方经济共同支配、购置财产(如汽车、房产、股票等),但财产权利凭证上却只写了一方当事人的姓名,表面看是一方的婚前财产,而实际上却是双方共有的。还有的个别的当事人,在准备结婚前,共同出资购房,购买家具、电器等物品,但财产权利凭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姓名,实际上在这样的财产的权属问题上已存在着问题。因此,公证员在办理此类公证时,一定要注意审查双方当事人在约定的财产权属上是否存在纠纷,协议中财产的归属,债权债务处理的内容上是否明确,要做到双方当事人无异议才能办理公证。 2、对没有房屋产权凭证的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收集当事人购置财产时给付款项的证明材料。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当事人已实际占有、使用房屋,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未获得房屋的产权凭证;还有的当事人,购买了房屋,在房屋还未交付、产权凭证未获得前就准备结婚而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对这类当事人,公证员要注意了解房屋的来源,房屋的付款情况,房屋的使用、装修等现状,并收集相关的证明材料,同时应向另一方当事人进行应证,只要另一方当事人认可对方婚前财产的情况属实,并对财产权属的约定无异议,笔者认为这类婚前财产协议,可以公证。 通过学习了110ask.com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这篇文章,我们了解清楚了。再婚财产公证是怎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财产公证。首先要准备好相应的材料。然后到公证处提交申请,被受理之后才能够进行。以上就是110ask.com小编为大家的总结,非常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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