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法律上是有严格的认定条件的,首先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是事故后果需要达到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程度,如果造成的事故情节轻微、无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8)严重超载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交通肇事逃逸的具体认定细则有如下几点: (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四)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五)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六)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七)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八)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三人以上死亡,对事故承担同等责任;(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的,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法赔偿30万元以上。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事故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毒后驾驶机动车;(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3)知道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部件失灵的机动车辆驾驶的;(4)明知是无证或报废的机动车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为逃避法律而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第三条规定,交通事故后逃逸,是指行为人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的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7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