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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开发、旧区改建、住宅小区建设、道路拓建以及其他大型公用建筑建设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等环境卫生设施,并与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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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新建住宅小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同步配套建设相应的市政公用设施和文化、教育、卫生、通信、绿化、生活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改变规划用途。
存在问题1,为确保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拆迁改造工作顺利实施,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通知》,区政府制定了《海港区城中村拆迁改造管理若干规定》,旧改项目运作和拆迁工作稳步推进。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制约着我区旧城村拆迁改造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前期工作繁杂。1、个别工作环节尚不够细致。旧村改造与村委会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对村公产的补偿。展开存在问题1,为确保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拆迁改造工作顺利实施,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通知》,区政府制定了《海港区城中村拆迁改造管理若干规定》,旧改项目运作和拆迁工作稳步推进。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制约着我区旧城村拆迁改造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前期工作繁杂。1、个别工作环节尚不够细致。旧村改造与村委会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对村公产的补偿未进行过细量化,具体补偿由中标企业与村里协商解决;旧城改造前期征求意见环节,由于工作时限要求,只能征求办事处、辖区居委会及居民代表意见,未能做到与所有住户进行沟通。2、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困难。一个城中村或老旧小区基本涉及十几个产权单位,在土地挂牌前在委托土地、房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基础上,与各家洽商并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有的产权单位根本不配合工作,甚至不提供其土地、房产手续。
依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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