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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只要当事人登记结婚了,对方一般情况下不可以要求退还彩礼。但是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
1、般是不予返还的,除非因为彩礼的给付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2、彩礼,是夫妻一方婚前给与另一方的财物。性质上是赠与,但是又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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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若对方生活困难,还是有可能需要退还的,但是需要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看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彩礼不予退还,但符合下列情形的,应当退还:(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支付,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没有明确规定退多少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要求返还按习俗支付的彩礼的,发现属于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支付,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但是具体退多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下列情况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就您的情况看,如果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是可以要回的,如果已经共同生活了,但是给付彩礼造成您家生活困难,也是可以的。有这两种情形,您就需要收集一些证据。如(1)确定彩礼数额。(见证人、转款凭证、录音录像等) (2)婚后未共同生活,分居。(证人证言、监控记录等) (3)生活困难与给付彩礼间有因果关系。(低收入证明、与彩礼金额明显对比、残疾证明等)(4)办理结婚登记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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