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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目前小型车辆没有长期限制规定。每年的9月22日,限制书和双号车辆(具体在限制前发表)在东二环、南二环、湘江路、三一大街周围的地区行驶。如...
车辆通行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特型机动车、重型和中型载货汽车、重型和中型专项作业车、重型和中型全挂以及半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低速载货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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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到东莞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再有受让方到英德申请办理车辆落户上牌手续。办理车辆过户手续,需车辆之前违章处理完毕,车检合格。车辆需要到场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由买卖双方持有各自身份证和车辆手续(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等),双方一起到车辆登记的车管所咨询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三条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第六十四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四)身份证明是指: 3.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为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市交通组织,缓解主要道路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东莞公安局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调整中心城市和部分道路卡车交通管制措施。违反有关规定的,处以200元罚款,并记录3分!这种非粤S牌车元旦起限行!禁止非本市微型及以上货车在东莞通行:限行范围:环城路(东、南、西)-东莞穗路-东江大道-东城中路-东莞龙路-环城路(不含上述道路和G107):每天7:00-20:00
在下一个地区,工作日(包括国家统一调动的星期六.星期天)7:30到19:30根据最后一天的限制,正常的双休日。假日不受最后一天的限制。具体范围为东冈立交桥以西、南环路以北、武威路、敦煌路、七里河黄河桥以东、黄河以南范围内各路段(包括上述路段、南环路.武威路除外)、北滨河路(雁滩桥至七里河桥)。汽车牌照数字最后1、6的,每月1、6、11、16、21、26、31日限制的尾数为2、7的,每月2、7、12、12、27日限制的尾数为3、8的,每月3、8、13、23、28日限制的尾数为4、9的,每月4、9、14、14、29日限制的尾数为5、0的,每月5、10.20.25、30日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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