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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
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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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有所不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依照国家的规定,各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集体土地被征收时全省范围之内各市、县、乡镇土地的平均年产值,青苗补偿费标准、安置补助费标准,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法律不允许政府制定所谓的标准,只要求按照当地的市场价对被拆迁的房屋予以补偿。其目的在于限制地方政府以所谓的标准来降低补偿。减少被拆迁人的补偿款。 集体土地省级政府有一个标准,国有土地的房屋按照市场价,如果拆迁,集体土地的补偿,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的规定,参照国有土地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暂未出台,但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集体土地征收可按以下标准补偿。《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从这里可以看出,如果要征收集体土地,征收土地的具体信息和补偿标准将在征收区域内公告,如果征收人没有公告,则是程序上的违法征收。在实际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具体征收补偿标准应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调整征地补偿标准,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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