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30000元至10000元、30万元至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全国各省对盗窃的立案金额有不同的规定。数额较大的标准通常从1000元到3000元开始。三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公交车扒窃的,刑事立案中没有数额要求。
盗窃案件的立案标准是:只要有盗窃的实际犯罪行为,就应当立案。公安机关无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都应当受理、登记、认真查处。其中,符合当地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视为刑事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9人已浏览
237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3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