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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国家证券罪由以下要件组成: 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3、侵权对象是国家有关证券的管理制度; 客观...
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犯罪要素: 主观要素为主观故意。 2、主体为一般主体。 3、对象为国家证券管理制度。 4、客观要素是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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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由以下要素组成: 1、主要要素:一般主体; 主观要素:必须是故意的; 3、对象要求:侵犯国家有关证券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求: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更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证券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伪造,是指仿照有价证券的图案、形式、颜色、面值、格式等外面形态特征,通过复印、绘制、印刷等方法制作假证券的行为,使非有价证券摇身而变成有价证券,是从无到有的假。所谓变造,是指对真实有效的有价证券使用涂改、挖补、拼凑、剪接、覆盖等各种方式进行加工,使其主要内容如发行的面额、发行期限或张数等加以改变的行为。其是在真的基础上变真的少为多,使真的有价证券变成非原来的有价证券。所谓国家有价证券,包括国库券和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前者即国库券,是指国家为解决急需的预算支出而由财政部发行的一种国家债券。它按面值公开发行,上面注明了偿还债务的期限与到期的利息。一段时间后可以依法予以转让、买卖。所谓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是指国家发行的国库券以外的载明一定财产价值的其他有价证券,如国家建设债券、保值公债、财政债券等。所谓数额较大,是指伪造、变造国家证券的数额较大。如果仅有伪造、变造国家证券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就不能以本罪论处。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牟取利益的目的。国家有价证券只能由特定的单位或者是个人制造,对于其他没有获得制造许可,就实施的复印、印刷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的行为,就属于在伪造国家有价证券,此种行为在被发现之后,伪造的证券被没收,实施伪造行为的人,有可能会被判处刑罚。
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构成要素: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的; 3、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有关证券的管理制度; 4、本罪客观表现为伪造国库券或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证券,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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