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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
1、只要依法设立的公司,就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设立分公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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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公司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实质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要件:公司类别、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及组织机构。 2.设立人要件: (1)公司设立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设立人人数要件:公司设立之初的人数规定,各个法律有所不同。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为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五人以上设立人,其中过半数的设立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可以少于五人,但应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3)设立人出资要件。在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国家里,设立人的出资要件,法律无明确严格的规定。而我国是实行资本确定原则的国家,对设立人出资要件,有严格、详细的规定。 (二)成立公司流程和手续 1、提供你和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说明公司注册资金的额度及全体投资人的投资额度,准备好至少5个公司预先名称。 2、选择就近银行进行注资手续。 3、携带身份证前往工商所签字验证。 4、所有证件办理完毕后选择就近银行办理基本账户和纳税账户。 5、其他所有手续由相关部门完成。
一、新公司成立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新公司成立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2.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 3.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4.办理税务登记,开立公司公户。 5.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 除依法不需要进行登记的法人以外,企业法人的成立,只有经过成立的登记,才能确定法人资格,并且其组织机构、设立方案、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要符合法律的要求才是合法的法人。 二、设立公司要满足什么条件 设立公司要满足如下基本条件: 1.法人设立的目的、宗旨、设立方式以及经营范围等符合法律和政策要求以及社会公共利益。 2.法人设立符合法定的程序。 3.法人设立需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4.法人设立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法人设立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成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第三步: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领取《营业执照》。申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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