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2条规定了当事人不服事故责任认定在十五日内可以向上一级交警管理部门申请重新认定。上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
机动车之间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此种情况下,若依据《交通安全法》76条之规定,由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也即按过错责任原则划分赔偿比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字之后不履行,说明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处理这种情况有两种办法: 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或者反应,上级公安机关如果认为确实存在错误,可以撤销,并责令重新做出。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现场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六十二条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成立由具有交通事故处理高级资格的交通警察组成的交通事故处理专家小组,负责交通事故认定的审核、复核工作。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或者接群众投诉经审查发现“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决定,由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另行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承办单位拒不执行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的,按照《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规定》予以撤销或者变更,同时按照《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进行错案追究。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这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义务,如果不给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向他们上级公安机关举报,也可以到法院告他们行政不作为。但是,如果事故没有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警,事后仅凭一方要求,那不给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完全正当的。
交警是没有判决权,只有法院的法官有判决权。根据你的咨询,可以理解为”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技术文书,并没有规定权利和义务。该文书是公安机关对当事人之间的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的依据,也是人民检察院公诉交通肇事者肇事罪名的依据,更是人民法院定罪量刑和确定损害赔偿的依据。二、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对于交警作出的赔偿调解书不认同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三、法律依据(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6人已浏览
344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