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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准则的限定》第三十三条有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有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
根据法律规定,损坏他人财物立案标准是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金额在5000元以上可以立案。数额不足五千元时,不构成犯罪,将判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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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他人财产的立案标准: 造成公私财产损失超过5000元的; (二)收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公私财产的; (三)破坏公私财产三次以上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故意破坏他人财物,警方立案侦办后,可以提请物价部门鉴定价值。如果损失数额较大,则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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