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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记带行驶证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照、标志或者办理相应手续,并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
扣留机动车,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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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带行驶证属于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行为,罚款20-200元,扣1分,可以并处暂扣车辆。在当地被扣押的情况下,回家取得驾驶执照被警察验证后,可以回到暂时扣押车辆的异地,可以在警察队的电脑上查询驾驶执照,把驾驶执照的复印件传真到警察队进行网络验证,验证后可以回到暂时扣押车辆。
扣留机动车,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摘录牌照、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牌照、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处罚。
根据我国《汽车驾驶执照申请和使用规定》,汽车驾驶员有以下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录1分 (一)驾驶汽车不按规定使用灯的; (二)开汽车不按规定开车的; (三)驾驶汽车货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在道路上行驶的汽车没有放置检查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汽车驾驶执照、汽车驾驶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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