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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是正确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前提。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分割财产前,首先要进行分家析产,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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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奖金,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综合上面所说的,夫妻之间在分割财产是可以选择离婚时或者是离婚之后,但对于在离婚之后要求分割的就需要有合法的证据,同时还要确定这份财产是属于夫妻在婚存之间共同所拥有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定要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公民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著作权、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所取得的收入。 (4)继承或者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对于上述财产,在夫妻一方死亡时,应当将其中的一半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割出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应按下面的步骤进行:(1)从夫妻的现有财产中剔除第三人的财产。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必须除去其他第三人的财产以及这些财产产生的收益和孳息。(2)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剔除专属于配偶本人的财产夫妻共同生活中,有些财产不构成夫妻共同财产而专属于配偶一方,这些财产不能作为共同财产而各取一半。属于夫或妻特有的财产包括: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所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是专用于夫妻一方的治疗费用,应属于夫妻特有财产。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这里的赠与包括一般的赠与和遗赠两种情况。受赠人接受他人的赠与或者接受他人的遗赠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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