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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1、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车辆发生故障后的处置方法如下:1、在发现车辆出现故障时,将车辆停放在应急停车带内,并且开启车辆的双闪灯,在车后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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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有义务赔偿。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因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道路管理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道路管理者能够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等管理维护义务的除外。依法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损害,当事人请求高速公路管理者承担责任的。
高速公路上逆行的一次性扣12分,罚款200。并可处吊扣驾驶证十二个月。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机动车驾驶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可以并处吊扣十二个月驾驶证: (一)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二)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的 (三)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的 (四)不按规定停车的。 2、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则》的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救援车和清障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置车辆所装备的用于拖曳、牵引车辆的专用车辆。一般在接到故障车的报警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迅速派出救援车或清障车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在高速公路上由其他非专用拖曳、牵引车辆来拖曳和牵引故障车辆是非常危险的。所以,为保障高速公路安全,故障机动车不能任意由其他车辆拖曳和牵引,应由救援车、清障车完成拖曳和牵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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