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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摄的照片:可以一方与第三者异性亲密关系的照片;2、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
可以证明夫妻感情裂缝的证据有: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证据;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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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2、嫖娼被查处,警方的笔录。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进行处理的材料。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博客、QQ聊天记录等最好先做一个公证,再提交给法院为宜。5、捉奸在床的证据,这类证据搜集难度大,可以采取拍照、录像取得,但是要注意不要侵犯隐私权。6、人民法院对一方认定重婚的的法律文件。7、夫妻双方就婚外情交涉的录音资料。8、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或照片。9、物管人员、邻居、街坊人员、亲朋好友等的证人证言。(二)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1、实施暴力者的悔过书。2、向妇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投诉及调解的证据。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报告。4、医院的伤残、伤情鉴定。5、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证言。(三)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1、亲属、朋友、邻居的证人证言。2、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对赌博、吸毒等行为的教育材料。3、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或劳动教养委员会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4、司法机关的有罪判决书。(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1、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或房东的证明,其他同居人的证明。2、当地居委会的证明。3、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4、亲朋好友、邻居的证人证言。5、双方的书信往来、录用等证据。6、分居期间一方在外地打工而办理的暂住证。7、另外,如一方当事人提出曾在分居期间过夜,分居时效已经中断的主张,对此事实,其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诉讼离婚的证据1、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2、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证据1、县以上医院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书。2、患有精神病且无法治愈的医院证明。3、草率结婚当事人自诉及有关知情人证言、婚后仍无感情的陈述。4、一方因犯罪被判刑的判决书。
夫妻感情破裂是法院在审理离婚案案件中判决离婚与否的凭证,那么哪些证据可以用来佐证夫妻感情破裂呢?小编就为您将这些方面的内容都整理出来,希望能够帮到您,欢迎大家浏览,谢谢。感情本来就是两个人的事,带有一定的私密性,但是根基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首要标准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一标准对于哪些第一次起诉就想判决离婚的当事人而言,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是至关重要的。需要提醒的是,如不存法院应当判离婚的情形,就算提交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也未必回一次判决离婚。不过,这些证据的提交,让法院有机会全面的了解双方真实的感情状况,增加判决离婚的可能性。结合上述谈到的证据,当事人可以着重在书证、试听资料,证人证言等证据刑事上下工夫。1、书证。例如,双方谈论伏击感情问题的相关邮件或者信函,为离婚达成的协议书草稿、过错方给第三者所写情书等,这些都可以证明夫妻之前出现了问题,感情受损的事实。2、视听资料。离婚中,往往是一方主动,另一方被动,主动放在频繁与被动方讨论离婚问题时,可以双方的谈话进行录音。如果录音中被动方同意离婚,或者对夫妻感情破裂的表述时,对于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起到一定的影响作用。3、证人证言。离婚案件中的证人证言,应该算是证据效力最低的一种方式,但是,这又是最好获取的一种证据。对于夫妻的感情,身边朋友或是亲人或多或少是知道一些的。特别是那些家庭矛盾较突出的家庭,一天一小吵,三天一大抄的日子,先让别人不知道都难。对于认定夫妻感情真实情况,有愿意出庭作证的亲戚或是朋友,方式人也可以申请法允许他们到庭对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做出证明。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这样效力会较高。如果只提交书面证言,法院几乎都不予采信的
1、证书是指用文字、符号、图形记载或表示可以证明事件特征事实的书面资料。例如情书日记、在外面开房间的收据等证据。2、物证是指能够证明事件真实情况的一切。3、视听资料是指用录音或视频.磁带反映的声音或图像或电子计算机储存的信息资料证明事件事实的证据。配偶和恋人一起拍的照片、录像、录音等。4、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对自己知道的事实向人民法院的口头或书面陈述。例如,配偶的不正当行为的亲戚朋友、同事、邻居看到的东西等。5、当事人的陈述是指当事人就事实向人民法院的陈述。例如,当事人和法官的对话记录等。6、鉴定结论是指鉴定部门利用专业知识研究当事人和人民法院提出的专业问题的科学判断结论。法院认为专业问题需要鉴定的,应由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和鉴定人员应出具书面鉴定结论,并在鉴定书上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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