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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
要看是否单位指派从事职位,如果属于单位指派,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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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不能再进行工伤认定申请。但所受的伤害是因为厂里的维修工人操作不慎造成的,本人并没有过错,因该工人的行为是职务行为,所以该责任应当由其所在的工厂承担。可以与所在工厂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会保护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使用者未按照预付款规定提交工作认证申请,工作人员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日或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使用者所在地统一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作认证申请。从上述法律条文来看,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为一年。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事件的一些问题的规定》第7条规定,由于不属于员工或近亲属的原因超过了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延迟的时间不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计算。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一)不可抗力;(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由上可以看出,对于李某目前的劳动争议,无论处理的时间有多长,均不影响他进行工伤认定。
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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