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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卖了买家拒绝过户,车辆登记人可以持身份证,车辆买卖合同,到车辆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然后车辆登记人可以在胜诉后,凭生效的判决书,身份证,到...
买卖双方是有买卖合同的,卖家如果不履行合同约定配合买家办理过户手续。买家可以凭买卖合同到法院起诉维权。 买家胜诉取得法院判决书之后,买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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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卖了,买方不肯过户,还以车不好敲诈此类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若对方未按照协议办理过户手续通过诉讼可以要回车辆。卖方不必担心的原因还有二条:一、二手车辆交易完成后,但尚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考虑到公平原则,买受人在车辆实际交付之时已经实际支配车辆,而原车主已不再参与车辆的使用,只要在交易过程中卖方不存在过错,就不具有承担责任的法律基础,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积极联系买家,让对方办理过户手续,告诉对方,如果不过户,就无法进行保险理赔,而且一旦发生纠纷,就会有无穷无尽的麻烦。 其次,可以通过刊登报纸《过户声明》,声明车已卖,在一定日期内买家必须来过户。如果和对方有买卖协议和身份证复印件,还可以拿着证据到法院起诉他。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1、应该通知买主进行车辆所有权转移登记,否则对他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自己承担,其实对你不会有实质的影响,车辆买卖经交付则发生法律效力。2、你所采纳的答案是错误的,如发生交通事故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3、这是最高院针对这种情况的答复,《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收悉,经研究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即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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