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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权质押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下列文件: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 (二)专利权质...
1、国家知识产权局是专利质押合同的登记管理部门,具体工作由协调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协调部门)负责。2、登记申请文件齐全,费用缴纳之日为受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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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专利权的使用和资本整合,确保债权的实现,规范专利权质押登记。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权质押登记。撤销专利权质押登记的,质押登记的效力自始至终无效。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的规定,股权出质登记可以分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撤销登记可以单方面提交,其馀应由出质人和出质人共同提交。其中,如果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3、质权合同;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5、出质人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章程中股权转让无禁止性规定的证明文件及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具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登记。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的出质人与质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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