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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期与政治权利的关系

2022-02-14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政治权利,是附加刑。所以仍须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适用于主刑执行期间。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缓刑考验期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算。总之,在考验期结束后,开始计算。但考验期内仍不得行使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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