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新立户的要有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
不可以:新生儿只能在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户口,在未办理收养手续的前提下,当事人的子女是不能申报在叔叔的户口本上的。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新立户的要有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本人正证件照;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不可以。如果侄子是出生申报的,应该由其父、母在双方的任一方户口所在地进行申报,《居住证暂行条例》如果是指户口挂靠,一般来说,只有直系亲属之间,才可以进行户口挂靠(父母、配偶、子女),一般是不能挂靠到叔叔名下的,叔叔和侄子之间,形成收养关系的,可以进行出生申报,或者户口挂靠。
你叔叔说房子还是他的,从法律上来讲是有依据的.因为房产转让依法完成的一个必备条件是:要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过户手续. 当时你叔叔将房子卖给你爸爸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土地证还在你叔叔手里,这样法律只能将持有该证明的主体认定为房产的合法主体.也就是说,他们之间的买卖行为是无效的.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你爸爸确实已经付过买房款而且翻建了房子的,出卖人即你叔叔应当对此给予相应的补偿. 余水清律师 200636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2人已浏览
421人已浏览
1,996人已浏览
8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