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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交管部门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结论 2、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1条的规定...
交通部门认定责任,不服搜集证据,申请复核。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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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不服认定书内容,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级交管部门复核结束后,会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 在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中,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要对其进行当庭质证,对其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庭说明自己的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并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不能以交警部门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然也不能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不服交警部门责任认定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3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审核。上级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后,会召集事故各方当场公布审核结果。在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诉讼中,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要对其进行当庭质证,对其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庭说明自己的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并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
报警后,交通部门认定责任,不服可以申请复核。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第五十二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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