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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不等同于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及其实施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企业每一...
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完全无关的两个税种,其征税、税收优惠完全基于不同的税收政策,企业根据税法规定享受的增值税(包括营业税等所有流通税)的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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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由《民法典》调整。 2、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民法典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从事民事活动中发生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劳动者与税务局因税款多缴发生的纠纷属于财产纠纷,但是劳动者与税务局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属于行政法所调整的范围,不由民法典调整。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可以进行研发费用确认享受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 3、企业经过技术合同登记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合同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 4、高新技术企业减低税率优惠属于变更适用条件的延续政策而未列入过渡政策,因此,凡居民企业经税务机关核准2007年度及以前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或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2008年及以后年度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自2008年起不得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也不适用《国务院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过渡税率,而应自2008年度起适用25%的法定税率。
企业所得税可以申请延期缴纳,应当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纳税申报或者提交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在批准期限内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提交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但不可抗力消除后,应当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并予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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