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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判断诈骗罪是否成立,要看是否满足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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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拟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大量公私财产。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利用欺诈骗取大量公私财产。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目的。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还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本节各自的罪名进行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第2条又进一步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 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其目的是有利于司法机关收集和核实证据,及时处理案件; 便于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和当地群众参加旁听; 有利于人民法院了解和掌握本地区刑事犯罪的规律,以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更为适宜”则是指为了便于查清案情、方便群众,有利于判决后的执行;或者被告人在原居住地罪恶多端、民愤极大,在原居住地审判可以发挥更好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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