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规定,妇女和男有平等权利。承包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或者侵犯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人不得收回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未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的,发包人不得收回原承包地。
——理论上可以!操作上如男方不配合可能比较难!二是能否重新办理土地承包证书和经营权证书;——向发证部门申请,但没有双方一致的意见,无法操作!三是要准备那些材料在什么部门办理。——一般需要双方离婚协议和判决书、协商一致分割的协议、等
除法律对承包地的收回有特别规定外,在承包期内,无论承包方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只要作为承包方的家庭还存在,发包方都不得收回承包地。如承包方家庭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死亡的;子女升学、参军或者在城市就业的;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承包方在农村从事各种非农产业的;承包方进城务工的等,只要作为承包方的农户家庭没有消亡,发包方都不得收回其承包地。但因承包人死亡,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的,为避免已有承包地的承包方的继承人因继承而获得两份承包地,允许发包方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2人已浏览
242人已浏览
783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