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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打了,报了警但对方不承认打人,只要有其他有效证据,对方不承认也不行。《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
朋友基本是这样的毕竟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不能因一人就判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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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结婚证,那就要判断是同居关系还是事实婚姻,时间节点是1992年2月1日,若是在此之后在一起的,应为同居关系,若是在此之前在一起的,若符合如下要件则属于事实婚姻:(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3)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2、属于同居关系,无离婚的说法,仅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即可,若无共同财产或子女抚养问题,直接分开就行,不用走这个程序。3、若为事实婚姻,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请求法院一并判决。4、至于家族暴力的问题,仅有证人证明力度是不够的,最好有派出所的出警记录、被打者受伤害的照片等辅助更好。
不是的,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受害人可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及时调查处理,即使没有证人可以证明,有其他证据能够足以证明存在殴打行为的事实,公安机关也会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
如果打人者不承认打人的违法事实,警方可以通过询问和传唤嫌疑人、询问被侵害人、其他证人或者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人,可以在现场进行堪验检查等。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取证: 第三十八条需要调查的案件事实包括: (一)违法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二)违法行为是否存在; (三)违法行为是否为违法嫌疑人实施; (四)实施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五)违法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以及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六)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 第四十条在调查取证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表明执法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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