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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问题属于行政政策问题,并不属于法律层面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双户口是违法行为,不能恢复,有可能还会追究法律责任...
当事人户籍被注销,可以到所在地区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依据当事人实际情况申请办理恢复户籍手续。《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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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该回户口原籍地(原始户口本所在地),凭本人的户口本原件,去对应的辖区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3、双重户口是不允许的,否则会根据本条例第20条的规定处理(因双重户口而被注销的,是不能恢复其户口及身份证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不能恢复该户口: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双重户口是不允许的,应注销当事人后办理的户口本以及对应的身份证,否则会根据本条例第20条的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1、不能办理该项: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当事人双”重“户口的,只能注销后办理的户口本及对应的身份证,不能选择”销“户,被注销后,也不能办理恢复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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