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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女儿没有继承权。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个人对土地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属于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自然人不...
可以的。请问您遇到了什么纠纷呢,我需要详细了解您的情况,为您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文字表达的意思难免会有局限,如果有需要的话,建议来电详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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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人当初没有遗嘱,又没有子女、父母在世,则应该考虑老人弟弟为继承人继承房子,至于侄子,除非在老人生前对老人进行了相当部分的赡养,否则不能参与继承。 而土地的情况,如果是集体承包土地,一般是按户承包的,如果这户人家都消亡了,则土地应该收回集体重新分配。至于弟弟一直种着,是老人生前对弟弟赠予了自己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老人死亡之后,如果没人继承,则土地应当收回集体。但如果弟弟在农村集体中没有自己的承包地,则同样可以继承老人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否则就不能继承。当然从实际情况出发,老人弟弟取得村集体同意,当然也可以分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最后,如果老人弟弟继承了遗产需要支付侄子办理后事所花费的费用,但最高以所继承的遗产额为限。 如有任何争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儿、女均有权继承其父母的遗产,对于出嫁的女儿,如果父母有遗嘱,指定了继承人的,应该按照遗嘱来进行遗产分割。如果没有遗嘱的,出嫁的女儿应当作为继承人共同分割房子。
1.农村房子女儿是有继承权的,因为我国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是可以继承的,但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是集体土地,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能继承。 2.所以继承人继承取得宅基地上的房屋,一般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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