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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诉讼的主要流程有: 1、原告向法院起诉。 2、法院受理后,向原告送达受理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并通知交费;向被告送达诉状和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等。 3、法院开庭审理,并依法调解或判决。 4、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在15日内上诉,由上一级法院重新审理并调解或判决。 5、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则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执行。二、具体诉讼费用的交纳,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性质和诉讼标的金额来确定的,具体标准应按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执行。
1、起诉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相应的一系列证据。 3、聘请律师的话涉及律师费,这个费用标准不一,好的律师收费可能高点。另外有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费用,这个全国的法院是一样的,鉴定费差别也不大,具体收费多少要根据你的起诉数额来确定。 4、对方没钱的话可以强制执行财物,连财物也没有的话,也没办法。 5、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能否成功执行还是要取决于被告本人的财务状况,与其亲属没有直接关系。
不想继续告了,申请退诉讼费流程是第十二条(二)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第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第二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第二十八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终结诉讼的案件,依照本办法规定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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