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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 包括下列一些内容:送达起诉状副本,就是人民法院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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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流程: 1、向法院起诉,提交的材料:起诉书三份、结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2、等待开庭,大概是一个半月左右; 3、开庭,法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判决; 4、等待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审理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1、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和活动。 2、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 3、离婚案件的判决则是指经过法定的审理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裁判。
离婚程序,是指配偶间解除婚姻关系所必须履行的法律手续。在中国主要有两种程序: (1)行政程序。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在査明双方是否确实自愿、对子女和财产、离婚后生活问题是否有适当处理后,依法准予或不准予登记。准予登记时,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2)诉讼程序。即一方要求离婚的程序。要求离婚的一方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按撤诉处理,调解后达成离婚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协议离婚;调解无效时,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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