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你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属于工伤,这是毫无疑问的。至于是你的责任还是其他原因不影响工伤的认定,也就是说即使是你自己的原因致自己受到伤害的,公司也...
您老公是法人代表,但对方是公司的大股东,注销公司需要双方达成协议,如果对方拒不注销的,您可通过法律途径委托律师提起诉讼,根据公司处于长期歇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你必须先把工商注册的信息变更一下,然后,你可以向股东会辞职,如果协商不成的话,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属于工伤。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法院的判决是错误的,从2005年9月1日至9月16日,你仍在用人单位上班,应该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为不定期劳动合同,在单位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应该给你支付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另外,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是强制性的规定,法院以你超过申请仲裁的时效为由,只支持60天内的支付社保费用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你应该提出上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66人已浏览
696人已浏览
735人已浏览
6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