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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不足100平的房产上,只能落户3个名额,当事人有四个名额的,是不能夫妻投靠购房入户的;这种情况下,可以先把老婆和孩子的户口迁到房产...
1、可以变更为您和您丈夫的名字,只要您的父母与您和您丈夫形成一个产权变更协议,然后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就可以了。2、变更协议可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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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们夫妻关系可以追溯到你们以夫妻名义同居,且该时你们都符合结婚的条件;之前则须有足够证据证明是你或她个人赚的私人财产,否则按共同共有;之后则为夫妻共同财产。2、如前述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可分割,不管以谁的名义;3、没有相关证据那可能认定为你老婆的财产,你就无权分割。
房屋所有权与户口所在地是无关的: 1、符合户口迁入地的购房入户政策(如房产面积达到要求,迁移户口的总人数、购房年限等)要求的前提下; 2、当事人的配偶及子女户口可以迁移到房产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落户; 3、当事人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咨询房产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并根据对方的答复,办理相应的手续。一,迁移户口的资料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与跨省与否,关系不大,只是辖区派出所不同而已): 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的理由)、购房入户(提供房产证)、夫妻投靠(提供结婚证)等; 3,带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 4,带上迁移证及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妻子的户口不能迁到婆婆名下,目前还没有相关规定。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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