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户口本丢了,应该在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申请补办。补办户口本需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
当事人户口本丢失,需要户口本登记的户主持有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区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补办新的户口本。《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户口本丢了,应该在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申请补办。补办户口本需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提出补领申请;经批准后,由公安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通知申请人领取补发的居民户口簿。
户口本丢了很简单的, 拿着你的身份证,最好是户主的身份证,还有所在单位的证明或者村的证明,可能有的地方需要你写一个申请说户口本丢了, 然后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打一个就行了。如果手续全了当场就能打出来,可能是需要工本费六块钱,还是十二块。最多不超过12块。 你可以先查询你所在派出所户籍室的电话咨询一下需要什么,准备好材料之后,直接去当场就可以拿到。
当事人户口本丢失首页,可以由户口本登记的户主凭身份证和破损的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补办新的户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12人已浏览
742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4,1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