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通过诉讼主张抚养费,具体金额应考虑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应超过对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
降低抚养费的条件: 1、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因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法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金额支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 (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综上可知,子女的抚养费项目主要包括三项,即上文中介绍到的生活费、教育费以及医疗费。现实中,虽然在离婚的时候需要确定抚养费数额,但日后随着客观情形发生变化,也是可以实际变更抚养费数额。而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1)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否则,影响子女健康的应不予准许。确定子女抚养费有以下3种具体的计算方法: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2)关于子女抚育费给付的方式。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一是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这主要是指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或母,应按月给付;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可按季或年给付;特殊情况下,也可一次性给付,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的;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对子女的抚育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二是以物折抵。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确定的子女抚育费所要给付的数额,用归属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育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3)关于子女抚育费给付的期限。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原则期限是指抚育费的给付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特殊期限,是指子女成年后,按父母的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育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下列成年子女的3种情况,即是特殊期限适用的前提条件: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据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其抚育费。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据上述原则判决。如果由于子女抚养费的问题引发纠纷,当事人中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交诉讼状,由法院根据法律的规定判决。在起诉之前,当事人应了解怎样起诉抚养费,与抚养费的相关规定也要作一定的了解。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可以获得律师的帮助,胜诉的机率会更大,所以如果有条件,可以聘请律师代理案件。
关于小孩的抚养权:(1)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2)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3)满十周岁法会院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同时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6、抚养费:(1)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2)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3)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