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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伤残标准”对残情的分级,是以器官缺损、功能障碍、对医疗依赖和护理依赖的程度,并适当考虑一些特殊残情造成的心理障碍或生活质量的损失进行确...
3)面部条状瘢痕形成(宽度达0.2cm),累计长度达6.0cm,其中至少3.0cm位于面部中心区; 4)面部条状瘢痕形成,累计长度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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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重伤一级。 (a)外貌损伤(严重); a)面部条状疤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域),单条长度超过10.0cm,或两条以上长度超过15、0cm。 b)面部块状疤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域),单块面积超过6、0cm,或两块以上面积超过10.0cm。 c)面部片状细小疤痕或显著色素异常,面积累计达30%。 a)面部单个伤口或疤痕长度超过6、0cm;多个伤口或疤痕长度超过10.0cm。 b)面部块状疤痕,单面积超过4、0cm;多面积累计超过7、0cm。 面部片状细小疤痕或明显色素异常,面积超过30.0cm2。 a)面部单个伤口或疤痕长度超过4、5厘米;多个伤口或疤痕长度超过6、0厘米。 脸颊穿透创,皮肤伤口或疤痕长度超过1、0cm。 口唇全层裂伤,皮肤伤口或疤痕长度超过1、0cm。 d)面部块状疤痕,单面积3、0cm以上或多面积5、0cm以上。 e)面部细小疤痕或色素异常,面积超过8、0cm2。 a)面部软组织创造。 b)面部损伤留下疤痕或色素变化。 面部皮肤擦伤,面积超过2、0cm;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超过4、0cm。
3.2轻伤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颅脑、脊髓 5.1.3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h)脊髓挫裂伤。 5.1.4轻伤二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回答"脸部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呢?"的答案如下:工伤面部十级伤残标准为:“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大于2平方厘米”;超过的从九级、八级靠(以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一级劳动能力鉴定的为准)。先按规定程序申请工伤认定(含配套伤残等级鉴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参保工伤保险的,赔偿和工伤待遇由其全额负担。适用国务院发布修正后的最新《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上网输入最新《工伤保险条例》搜索下载对照吧,全文约9千余字,主在阅读对照第14、17~18、30~37条和第62条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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