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2018年1月14日修订的《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二胎政策:第十五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不予审批,由家...
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二胎”奖抚政策,已生育“二孩”家庭也没获取当地政符奖励;但是,计生工作者正在向广大群众,做放开“二孩”政策宣传;以前已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于我国的计划生育法有相关的规定表明,再婚夫妇中,夫妻两人共同名下的孩子需要少于两名才能够生二胎,所以如果夫妻双方都能够符合政策条件标准的可以生二胎,再生育一个子女是在条件之内符合的。如果夫妻双方家庭中,第一个孩子有残疾或者是第一台为双胞胎、多胞胎不能够正常的生活,没有正常的劳动能力,在医学上认为能够允许再次生育的都可以生育第二胎,如果双方都是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都在二胎政策的范围之内。
二胎政策: 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 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 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需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依照本条例规定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
2016年二胎政策出台之前,农村户口生二胎需满足哪些条件,农业户籍公民符合非农申请二胎条件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生第二子女: 1.夫妻一方因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是二等二级以上残废军人的; 2.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 3.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负责赡养女方父母的; 4.家中只有一个女孩,女方年满35周岁的; 5.夫妇双方都属再婚,男、女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另一方只有一个孩子的; 6.同胞兄弟中一人婚后没有生育能力或因特殊原因不能结婚,其他人各生一个子女的,经协商一致,准许其中一人再生一个。如果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必须与生育第一个子女间隔四年以上,女方年龄要达到28周岁,再婚夫妻女方系初育者除外。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夫妇,带者病例、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有关证明、同胞兄弟协议书,到村委会计生办申报,待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06人已浏览
851人已浏览
334人已浏览
3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