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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工伤后,挂靠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能向车主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
一、总额补差赔偿 受害劳动者先向交通事故的责任方追偿,责任方赔偿不到位或无能力赔偿的,由工伤赔偿补足。这是沿袭了已废止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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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上人员受伤,应及时联系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应当在责任限额内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因此,在中国,逮捕的批准(决定)和执行是分开的,即 1、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提请同级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再由自己执行逮捕; 2、检察院立案侦查(主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罪的案件)的案件,由检察院内设的反贪局或渎侦局提请检察院内设的负责审查逮捕的部门(一般是侦查监督科【处】)以检察院名义“决定逮捕”,然后交同级公安机关执行; 3、人民法院对于受理的刑事案件(包括公诉或自诉),认为需要逮捕的,由刑事审判庭提出意见,报主管院长同意后,可以“决定逮捕”被告人,再交同级公安机关执行; 4、另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对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符合本规则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规定,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逮捕的,审查逮捕部门应当将逮捕决定书连同案卷材料送交侦查部门,由侦查部门通知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执行”,因此,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赋予了检察院对自行侦办的案件决定逮捕后的协助执行逮捕权但关于“协助执行逮捕”如何理解,司法实践中就见仁见智了通常的做法是检察官凭本院的逮捕决定书到同级公安机关领取逮捕证,然后带领本院司法警察将犯罪嫌疑人缉捕到后,交看守所羁押
牙齿受伤,保险公司一般仅按照普通补牙的标准计算,从法律角度来讲,合理的治疗费(包括牙齿修复费用)只要在保险范围内都应当由保险公司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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