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债权人撤销权的具体成立要求: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合法有效;债务人放弃债权,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债务人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因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系无偿行为还是有偿行为而有不同.在无偿行为场合,只需具备客观要件;而在有偿行为的情况下,则必须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设立债权人撤销权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这就要求债务人在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而债务人的行为必须是减少其财产的财产行为;最后,债务人的行为需要有害债权。 债务人和第三人主观上存在恶意行为。如果债务人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是有偿行为,则要求主观上有恶意行为,而无偿行为则不以债务人和第三人的恶意行为为为基础。 债务人是否有恶意,一般应该实行推定原则,即只要债务人实施行为,使其无力,推定为恶意。
设立债权人撤销权的要求如下: 第一,债务人在债权成立后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 第二,债务人的行为必须是减少其财产的财产行为。债务人不以财产为目标的行为,或者以财产为目标但不减少财产的行为(如放弃遗赠),不得撤销。 第三,债务人和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债务人是恶意的,债权人的撤销权成立,受益人是恶意的,债权人必须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财产处分行为; 3、债权人在除斥期间行使撤销权; 4、债权人以自己的债权为限行使撤销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四十条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4人已浏览
82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