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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登记的办理手续如下: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
涉外婚姻办理离婚手续:1、涉外自愿离婚可以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2、需要证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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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外离婚手续如何办理(一)协议离婚如果双方是在中国办理的婚姻登记,一方在中国,一方在国外。经双方协商对子女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可随时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对于协议离婚的夫妻,要亲自到去办理离婚手续,不能委托办理。(二)诉讼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因为财产。抚养权等有争议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办理离婚。需要提交的材料:中国公民本人的户口簿(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的结婚证(及复印件)双方当事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应当说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外国公民本人的有效护照(及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及复印件)本人的结婚证(及复印件)双方当事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应当说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二、涉外离婚办理的注意事项首先,离婚案件中本人必须当庭诉讼,本人不能表达意见或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庭的,需提交书面意见。其次,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应诉的
涉外离婚登记的办理手续如下: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双方协商自愿离婚的,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所需材料(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结婚证;(3)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4)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出具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也应出具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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